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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10日MaNa
商报讯公安部督办的“银行卡1号”跨国诈骗大案,昨天上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90多名被告将整个庭审现场“填”得满满当当。和其他诈骗案不同,由于涉案人员众多,开庭之前法院用了三辆大巴车才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到了现场。被告席上站满了人,连辩护律师也因为座位不够而坐在了旁听席上。有关法官说,预计该案审理需要近一个星期。
检察官读起诉书就花了1个小时
这是一个主要由韩国籍、中国台湾和大陆籍人员组成的特大跨国、跨境银行卡犯罪集团。昨天接受庭审的95名被告中,有6名韩国人、12名中国台湾人,随案移送的案卷材料有61卷。由于涉案人员多,仅起诉书就有25700余字,长达47页,开庭后检察官仅读起诉书就花了1个多小时。
记者发现,案件的受害人几乎都是在韩国境内的韩国人,而吴某、黄某等人是此案的最关键人物。整个案件主要涉嫌诈骗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、非法持有枪支和故意伤害四大罪名。据了解,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,吴某、黄某经预谋,组织人员对韩国公众实施诈骗。这些人先后在浙江绍兴县、义乌市,广东省广州市、珠海市、中山市、东莞市,山东省青岛市、威海市、即墨市,辽宁省大连市等地租房,组织团伙人员形成网络诈骗群体。他们通过向韩国方面购买诈骗工具“冰箱”(即银行账户),再将“冰箱”和诈骗用的“VOS”网络电话系统出售给诈骗团伙,并为诈骗团伙提供改号、群呼群拨等技术支持,再由诈骗团伙利用相关的“钓鱼网站”和事先获取的受害人的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,冒充当地公安、检察等部门人员对受害人实施诈骗。诈骗得手后,通过多次网银转账或由承担取款的“马仔”冒用他人银行卡、利用伪造的空白银行卡负责取钱来获取诈骗所得,之后犯罪集团各层次人员对诈骗所得进行瓜分。
涉案人员在绍兴被抓露出端倪
跨国大案为啥在我市法院开审?据介绍,主要是几名犯罪嫌疑人在绍兴被抓获后,这才使案子被挖了出来。
据介绍,案件始于在绍兴某银行发现的一张白色银行卡。2011年11月,一名男子拿着一张白色银行卡在一处ATM机前使用,被警方抓获调查,他正是此案的团伙成员。他听从一中国台湾人的指令取钱,然后存到指定账户里,他们几乎每个星期换一座城市,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被发现。
昨天的庭审现场,检察机关认为,吴某、黄某等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欺诈手段,骗取他人财物,涉嫌诈骗罪,其中40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其他被告人分别为巨大、较大。被告人朴某还故意伤害他人,致人轻伤;被告人赵某则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枪支。
由于案情复杂,昨天一天庭审只完成了近20名被告人的法庭调查。未来几天庭审还将继续进行,预计将持续一周左右。 |